今年“十一”大慶在即,為做好“十一”大慶黃金周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防涉酒交通事故發(fā)生,確保轄區(qū)道路在“十一”大慶期間安全、有序、暢通,弋陽大隊在五個方面強化酒駕整治行動。
一、強化設置卡點嚴查酒駕。為防止酒駕者的各種逃跑行為,大隊在“三選”中設置檢查點,嚴查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是選中間有中心護欄、花壇綠化帶的路段設置卡點。道路中間有中心護欄,使酒駕者難以調頭逃跑,增加其逃跑的難度。二是選檢查區(qū)域有一定彎度的道路路段設置卡點。酒駕檢查區(qū)域的道路有一定的彎度,酒駕者在來車方向不能在遠處發(fā)現前方有檢查點,酒駕者即使發(fā)現前方有檢查點,但是已經太遲了,車輛想調頭但是前面沒有可以調頭的路口,警方能及時發(fā)現欲調頭的車輛,并能及時做出反制措施,反之,如果道路太直,酒駕車輛在前一個路口就會發(fā)現前方有檢查點,就會在拐進岔路口逃掉,或者遠遠地調頭跑掉,太遠了警方無法及時發(fā)現并做出反應。三是選擇餐飲、娛樂等易發(fā)生酒駕場所的主要路段設置卡點。預測判斷酒駕者可能會停車的區(qū)域,安排能力強的民警攔截可疑車輛,筆者總結這個距離大約是在離檢查點約30-50米處,此距離一般是可疑車輛發(fā)現檢查點后,最有可能停車觀察的地方,觀察幾秒鐘后,酒駕者決定如何逃避酒駕檢查,選擇調頭逃跑、逆行逃跑、棄車逃跑,或者更換駕駛員,此時現場控制力強的攔截警力及時采取干預措施,吹響哨子,打交通手勢,指揮命令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攔截警力優(yōu)先選擇經驗豐富、負責任、機智靈活的工作人員。
二、強化現場取證緝查酒駕。酒駕者逃避交警執(zhí)法檢查的行為,本身就已經妨礙了交警的正常執(zhí)法。為提高交警酒駕查處效率,加大酒駕緝查力度和現場取證是很好的辦法。在緝查酒駕醉駕行為遇見涉酒車輛沖卡時,大隊要求執(zhí)勤民警在設卡點沿線設立二個以上執(zhí)勤卡點,并通過照相機、攝像機來記錄車輛信息,方便做好二次攔截和車輛追捕工作;在酒駕人關閉車門不接受檢查,以待酒精濃度消解時,口頭警告駕駛員妨礙執(zhí)法,將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并及時通過執(zhí)法記錄儀來全程對酒駕人的違法行為進行取證,也可以對駕駛人的心理造成一定的震懾。
三、強化交通宣傳減少酒駕。一是加大新聞媒體的宣傳力度。加強禁止酒駕的社會面的宣傳不僅要加大交通安全法法規(guī)的宣傳同時,還要加大對酒駕危害性的宣傳。要用酒駕引發(fā)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廣大駕駛員和廣大人民群眾,使酒駕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二是加大社會面的宣傳。可以將因酒后駕車而導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光盤、展板在媒體或人口集中的廣場、學校、集市進行播放和展覽讓廣大人民從中受到教育從而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加強對駕駛員家庭的宣傳教育讓駕駛員的家人及親朋時刻監(jiān)督、叮囑好讓開車的人常思家中人莫戀杯中物。三是加大農村陣地宣傳。針對農村地區(qū)酒駕多發(fā)特點,專門深入轄區(qū)宣傳死角開展“酒駕違法、醉駕入刑”宣傳活動,著重宣傳20mg/100ml和80mg/100ml兩個數值的概念,利用曝光酒后駕車事故現場照片、講說涉酒交通事故案例的方式,敲響農村群眾思想上的警鐘,進一步強化農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交通理念。同時,應考慮到農村地區(qū)、老齡人群喜好收聽廣播的特點,逐步加大酒駕醉駕廣播宣傳力度,通過廣播宣傳、電視新聞宣傳的方式,達到“酒駕違法、醉駕入刑”宣傳全覆蓋、無死角。
四、強化高壓態(tài)勢震懾酒駕。一是把握一個“嚴”字。在查糾過程中,對酒后駕車者依法從嚴懲罰,該扣證的扣證,該拘留的拘留,決不姑息遷就。同時,對嚴重違法者給予電視曝光,始終保持對酒后駕車嚴打態(tài)勢震懾酒駕行為。三是堅決頂住說情風。執(zhí)勤民警首先要率先垂范,帶頭不說情,自覺抵制說情風。努力營造交通法制環(huán)境,樹立法律的權威。三是把握“三個”結合。大隊與日常管理和重點時段、重點區(qū)域的集中整治相結合,在易發(fā)生酒駕的午后、夜間和酒店相對集中的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實施嚴格檢查。
五、強化依法依規(guī)嚴處酒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一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二是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三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四是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五是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六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了“危險駕駛罪”,將醉酒駕駛機動車、飆車等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并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交警在設卡嚴查酒駕、醉駕整治行動中,對飲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人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的“危險駕駛罪”,將醉酒駕駛機動車、飆車等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依法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