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12月28日】 【來源:審計署哈爾濱特派辦 】字號: 【大】 【中】 【小】 近些年,城市的高樓大廈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經濟高速發(fā)展的同時,土地征用、出讓和相關資金管理使用不規(guī)范等問題也頻頻出現,官商勾結、暗箱操作時有發(fā)生。2014年,審計署組織開展了土地領域專項審計。按照統(tǒng)一部署,審計署H特派辦負責N省的審計工作。審計人員圍繞土地供應過程中的問題疑點,創(chuàng)新方法,內查外調,最終查實省會山海市市長周浩違規(guī)插手土地供應,并收受巨額賄賂的重大違紀違法線索。問題線索被審計署移送紀檢監(jiān)察部門,2015年,周浩被紀委“雙規(guī)”。2017年,周浩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那么這只“地鼠”被擒的背后,有著怎樣曲折而復雜的審計過程呢? 進駐調查 鎖定重點 炎炎夏日,機場大巴緩緩駛入山海市市區(qū)。葉處長望著車窗外一片片新建的樓盤,心想:“房地產這塊兒蛋糕,不知道招來了多少蒼蠅和碩鼠啊!” 葉處長是長年奮戰(zhàn)在審計一線的老同志了。最近胃病又犯了,但他依然堅持出差工作。他笑稱自己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按照審計組的分工,他和剛入職三年的劉磊負責對山海市土地供應的合法合規(guī)性進行審計。 在山海市國土局,葉處長調取了近6年來的土地供應臺賬、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等基礎資料。初步統(tǒng)計,山海市6年間共供應土地2000多宗,面積上萬公頃,土地證登記數據、注銷數據和變更數據也有數萬條。 該如何鎖定審計重點呢?劉磊主動請纓:“我來進行數據分析吧!”劉磊剛通過計算機中級考試,馬上有了用武之地。他利用SQL Sever數據庫對土地供應數據按用地單位進行分類匯總,按供應面積進行降序排列,并重點關注其中的民營企業(yè)。此時,一家名為東盛公司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進入了審計人員的視野。 劉磊向葉處長匯報數據查詢結果,“東盛公司在山海市共有土地26宗,面積124公頃,用途為住宅、商業(yè)用地。這些土地多數是東盛公司在2002年至2006年以掛牌方式取得的,位于山海市的開發(fā)區(qū)新洲區(qū)。” 東盛公司是什么來頭,能在山海市拿到這么多宗土地,并且還集中在新洲區(qū)? 通過網絡搜索,葉處長和劉磊很快了解了東盛公司的“前世今生”。東盛公司原為山海市新洲區(qū)政府出資設立的國有企業(yè)。1998年,東盛公司股權被總經理魏老板買斷,從而改制為民營企業(yè)。目前東盛公司在新洲區(qū)已建成6個高檔住宅小區(qū)。 土地置換 撲朔迷離 劉磊查到,山海市2008年以來向東盛公司供應了6宗土地,其中5宗掛牌出讓,1宗為協(xié)議出讓。 葉處長問劉磊:“你查一下,協(xié)議出讓那宗土地,是在哪年?” “是2012年,面積10公頃的住宅用地。”劉磊說。 “不應該啊。國土資源部、監(jiān)察部2004年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從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經營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開競價出讓。住宅用地就是經營性用地的一種,怎么2012年還在以協(xié)議出讓方式取得?”葉處長對此產生疑問。 事不宜遲,審計人員向國土局調取了這宗土地的地籍檔案。為了不暴露審計目標,劉磊又特意一起調取了其他兩宗土地的檔案。 沒過一會兒,裝著檔案資料的紙箱子搬進了審計人員辦公室。國土局分管土地利用科和地籍管理科的蔡局長也跟了進來。 葉處長見蔡局長過來,試探問道:“蔡局長,山海市這幾年為什么還有協(xié)議出讓的經營性用地?” 蔡局長好像早就知道審計人員的疑問,忙著解釋:“您說的是東盛公司的那宗土地吧?葉處長,我給您匯報一下。前兩年市政府拓寬道路,占用了東盛公司的部分土地,就向東盛公司進行了補償。” 蔡局長一邊說著,一邊翻看檔案,找到山海市政府和山海市國土局的相關會議紀要,擺在審計人員面前。 審計人員還沒來得及細問,蔡局長看了眼手表,說:“不好意思,我先去開個會,各位領導有需要隨時找我!”顯得很著急。 蔡局長走后,葉處長和劉磊開始翻閱地籍檔案。檔案資料顯示,山海市政府在2011年拓寬新洲區(qū)的市政道路時,占用了東盛公司2公頃住宅用地,經山海市政府會議研究,決定采取“占多少補多少,等面積置換”的原則,對東盛公司補償。2012年,山海市政府對新洲區(qū)一片土地進行集中開發(fā),又占用了東盛公司8公頃的住宅用地。連同之前占用的2公頃土地,山海市政府共計為東盛公司補償了10公頃住宅用地。新地塊位于新洲區(qū)東湖邊。 檔案中還存放著東盛公司被占用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都是2002年的證件。面積2公頃的證號為“新國用2002字第230號”,面積8公頃的證號為“新國用2002字第451號”。證件顯示兩宗土地都是住宅用地。 “新置換的土地位于新洲區(qū)東湖邊,位置環(huán)境很好。東盛公司被政府占用的又是什么地呢?置換前后的土地面積是相等,但價值也相等嗎?”劉磊向葉處長說著自己的疑問。 “你說到點子上了!咱們得好好核查一下東盛公司被政府占用的土地情況。先調取230號和451號土地的地籍檔案看看吧。另外還得關注一下置換前后土地是否屬于同一等級,不同等級的基準地價可不一樣!”葉處長說。 劉磊向國土局調取了2宗土地的地籍檔案和山海市的基準地價圖。基準地價圖提供得挺快,審計人員對比后發(fā)現置換前后的土地,位于山海市相同的土地等級區(qū)域內。 細致對比 初戰(zhàn)告捷 “都快下班了,230號和451號土地的地籍檔案怎么還沒送過來?”劉磊心里嘀咕著。不能干等,他突然想到培訓班上老師介紹使用Google Earth軟件來查看歷史衛(wèi)星圖像的方法,于是迅速打開電腦Google Earth軟件,查看兩宗土地的歷史影像。劉磊發(fā)現,證號為230號的土地在道路兩旁,地上曾有建筑物,但并不像住宅,更像是一層廠房,而其周圍建筑也為廠房。451號土地位于城鄉(xiāng)結合部,從2004年到2012年的衛(wèi)星圖像都顯示地上是整齊的田埂,像是種著莊稼,而地圖上這宗土地附近還顯示著“十里鋪村”。 劉磊給葉處長看了歷史影像。葉處長說:“230號土地很可能是工業(yè)用地,而非住宅用地。451號土地置換前一直未被開發(fā),難道是東盛公司在取得后一直閑置著嗎?” 下班前,劉磊向國土局地籍管理科催要檔案資料。這次,來了一位年輕同志,帶著230號地籍檔案。這位同志說,檔案庫管理的不是太好,另一本檔案還沒找到。 劉磊翻開230號地籍檔案,果然如葉處長所料:地籍檔案中赫然寫著土地用途是“工業(yè)用地”! “葉處長,地籍檔案里顯示230號土地是工業(yè)用地,不是住宅用地!”劉磊看到事實跟他們的猜想一樣,非常興奮,第一時間向葉處長匯報! “嗯,那么咱們看到的230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估計可能是假的。不過得再排查一下這宗土地用途后來有沒有再發(fā)生變更。”葉處長一向思維縝密。 劉磊通過查閱地籍變更數據,并未發(fā)現該宗土地的變更記錄,確定了置換前的2公頃土地是工業(yè)用地。東盛公司用它置換得到相同面積的住宅用地。按照工業(yè)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基準地價測算,僅這一塊地東盛公司獲取不當利益就高達1200多萬! 既然是工業(yè)用地,之前看到的230號住宅土地的證件應該是偽造的。劉磊拿出東盛公司230號和451號土地的證件觀察,發(fā)現這兩個證件確實制造粗糙,并且看上去比較新,不像是十幾年前的。 葉處長說:“把工業(yè)用地偽造成住宅用地,企業(yè)玩這種把戲,難道能輕易騙過國土部門嗎?這背后很可能有‘高人’的幫助。451號地籍檔案遲遲不提供,很可能也存在問題。” 遭遇困境 轉變思路 第二天一早,劉磊剛要打電話給地籍管理科催要451號土地的地籍檔案,地籍管理科李科長就敲門進來,向審計人員說:“領導,是我們失職啊,那個檔案還是沒找到。在2003年以前,山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由省國土廳、山海市國土局和各區(qū)國土局多頭管理的。2003年整頓規(guī)范后,只允許山海市國土局發(fā)證。以前由省國土廳、各區(qū)國土局管理的地籍檔案,陸續(xù)搬到我們山海市國土局,但在搬運過程中,有的檔案可能遺留在原單位了。451號土地是2002年新洲區(qū)國土局頒發(fā)的,它的檔案很可能遺留在新洲區(qū)國土局了。這兩天,我們仔細查看了檔案室,都沒有找到451號地籍檔案”。李科長滿臉的歉意。 審計人員不知虛實,不好說什么,就讓李科長回去再找。 找不到地籍檔案核對土地“真身”,審計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該如何核實這宗土地的真正權屬和用途呢?葉處長左思右想。 葉處長想著歷史衛(wèi)星圖像上的莊稼地,忽然有了辦法。他對劉磊說:“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企業(yè)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也就是說,必須使用國有建設用地。這片土地以前應該是十里鋪村的農用地,那么政府是什么時間對這片土地辦理的征收和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的呢?” “對啊,葉處長,我這就找他們核實!” 劉磊立即來到地籍管理科,在工作人員幫助下查詢了十里鋪村土地的征轉審批信息,發(fā)現這片土地為2008年第十三批次用地。劉磊立即調取了該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檔案。資料顯示,2011年12月國務院對山海市第十三批次用地征轉實施方案進行了審批,此后十里鋪村緊鄰新洲區(qū)的30公頃集體農用地才轉為國有建設用地。 “既然十里鋪村這片土地2011年之后才成為國有建設用地,東盛公司2002年就取得的45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又是怎么回事呢?看來這個45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也是假的,或者是國土局違法頒發(fā)的。難怪國土局說找不到土地的原始檔案!”審計人員恍然大悟。 走訪調查 原形畢露 那么這片被占用的8公頃農村集體用地,真實情況是什么樣的?帶著疑問,葉處長帶著劉磊來到十里鋪村調查實情。他們打車來到十里鋪村委會,見到了村支部書記。 葉處長說:“您好,我們是審計署的工作人員,正在咱們省審計,今天到你們村了解一下土地征用情況。”一邊說著,一邊拿出工作證,給村支部書記看。 “你們需要了解什么情況?” “咱們村這片土地是什么時候被征用的?就是這120畝。”葉處長打開事先準備好的地圖,指著東盛公司的那宗土地問道。 “你說的是我們村西北的那塊地啊,這片地是上任書記和村主任賣的,好像是賣給了一家叫東盛的公司。”村支部書記邊回憶著,邊翻箱倒柜找到了1個土地“征收”協(xié)議。 這個協(xié)議是東盛公司2001年與十里鋪村委會簽訂的,協(xié)議中東盛公司以每畝2.5萬元的價格,“征收”了十里鋪村120畝土地,合同價是300萬元。 “300萬元!”劉磊心里大吃一驚。從政府掛牌取得8公頃的國有建設用地,就是按照基準地價計算也得2.2億元。而東盛公司只花了300萬元,便從農村違法購買到了集體農用地,還偷梁換柱,置換到等面積的國有建設用地,從中獲取暴利! 通過實地調查更加堅信了審計人員的判斷,回到國土局,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審計人員自己動手到檔案室查找檔案。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終于找到了土地證號為451號的地籍檔案。檔案中顯示的土地面積和使用權人均與之前看到的451號證件內容不符,鑿實了東盛公司的45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偽造的事實。 擴大戰(zhàn)果 深挖后臺 單單通過2012年的一次土地置換,東盛公司就非法獲利2億多元。那么東盛公司在新洲區(qū)的其他土地是否存在問題呢?山海市政府和市國土局非法供應土地的背后,又是誰在暗中指示呢?審計人員調取了東盛公司所有土地的地籍檔案進行排查,并重點關注各審批環(huán)節(jié)的關鍵人物。隨著審計的不斷深入,發(fā)現山海市政府向東盛公司供應土地的問題越來越多,一個重要人物也漸漸浮出水面。 審計人員發(fā)現,山海市政府存在越權批準征收土地的問題。按照國家規(guī)定,土地的征收需要省級以上相關部門批準,部分土地的征收需要國務院批準。2002年,山海市政府越權批復了新洲區(qū)某村集體土地的征收,并辦理了農用地轉用手續(xù)。2003年,時任山海市副市長的周浩批示將其中15公頃用作倉儲用地掛牌出讓,后被東盛公司摘牌取得。 東盛公司還存在非法倒賣土地的問題。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東盛公司于2005年摘牌取得新洲區(qū)的2宗商業(yè)用地,面積合計18公頃,一直未進行開發(fā)。2013年,東盛公司將2宗土地轉讓給了其他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非法倒賣土地獲利1.2億元。 劉磊在排查東盛公司土地的地籍檔案時,多次看到時任副市長周浩在供地方案上批示:“由于山海市政府拖欠東盛公司工程款,為抵頂工程款,該宗土地優(yōu)先出讓給東盛公司”,之后該宗土地便以基準地價出讓給了東盛公司。 政府多次違規(guī)供地的背后,都有周浩的影子。審計時,周浩已經擔任山海市市長。為東盛公司“保駕護航”的,會是周浩市長嗎? 順藤摸瓜 真相大白 葉處長和劉磊決定延伸工商局,調取東盛公司的原始工商檔案,發(fā)現東盛公司還是國有企業(yè)時,周浩曾擔東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而周浩從企業(yè)離開后,先后任新洲區(qū)區(qū)長、山海市分管土地的副市長,那段時間也是改制后的東盛公司蓬勃發(fā)展的黃金時期。 審計人員通過追查東盛公司的資金流向,發(fā)現東盛公司大量資金轉入魏老板等股東的個人賬戶,用于購買多套豪宅、豪車、高檔奢侈品等。同時,還有1200萬元分十余筆轉賬給了自然人張海。經批準后,審計人員調取了張海的銀行賬戶開戶資料、交易流水。查詢結果令審計人員大為吃驚:張海的賬戶近幾年有數億元的資金流入。更令人吃驚的是,張海賬戶的開戶資料中顯示代理人竟是周浩!多次取現業(yè)務也是由周浩代辦,銀行原始憑證中同時留存著張海和周浩的身份證復印件。可見,周浩實際控制著張海的銀行賬戶。 至此,問題的主要事實已經水落石出,周浩這只隱藏的“地鼠”也終于顯出了原形。東盛公司在周浩的“幫助”下,低價甚至非法取得土地,并很快發(fā)展為當地最強的房地產公司之一,而周浩則從中獲得巨額利益。 嚴肅法紀 追回贓款 H特派辦將審計發(fā)現的上述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上報審計署。審計署高度重視,將問題線索移交中央紀委進一步查處。2015年,周浩被紀委“雙規(guī)”。2017年,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周浩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200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繳,上繳國庫。與此同時,山海市國土部門涉案人員被依紀依法處理,東盛公司違法所得也被依法追回。(文中有關名稱均系化名)(楊小超 姜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