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復蘇、生機勃發(fā)的春天已經來臨,與春天攜手而至的還有便民辦稅的“春風”。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優(yōu)化執(zhí)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為主題,在全國稅務系統(tǒng)啟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在“春風行動”主題和標題中突出了“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的內容,彰顯了辦好惠民實事的決心和擔當。這是稅務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舉措,更是對中央部署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迅速響應。
前不久,中央部署在全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強調要把學黨史同總結經驗、觀照現(xiàn)實、推動工作結合起來,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稅務總局在今年的“春風行動”有針對性地推出10大類30項100條具體措施,設立稅費服務產品發(fā)布納稅人體驗師機制、擴大稅收優(yōu)惠政策資料備案改備查范圍、推出全國統(tǒng)一的“首違不罰”清單等,每項措施都是精準立足納稅人繳費人視角,充分回應納稅人繳費人關切,切實為解決納稅人繳費人難題而推出的。“春風行動”成為稅務部門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模范稅務機關的“當頭炮”,這是對春天的承諾,有利于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在日精月進中提質增效,踐行為民服務初心。黨的十八大以來,稅務總局帶領各級稅務機關持續(xù)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十三五”期間,伴隨著營改增全面推開、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落地、更大規(guī)模減稅降費等重大稅收改革任務的推進,便民辦稅的“春風”常拂常新、漸行漸深。稅務總局連續(xù)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7年來,共推出39大類147項創(chuàng)新服務舉措。連年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踏著節(jié)拍而來,讓四季溫暖如春。
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2020年12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會議,對進一步優(yōu)化稅務執(zhí)法方式,發(fā)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出更高要求。稅務部門在開年就推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將其作為深入推進精確執(zhí)法、精細服務、精準監(jiān)管、精誠共治,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的重要內容,表達了將人民的期待轉化成改革行動的智慧和決心,必將為人民群眾帶來切切實實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系西南財經大學西財智庫首席研究員、教授 湯繼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