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 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 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 三公 ”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 年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 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 年“三公 ”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guī);執(zhí)行上級政府的決定和命令,擬定適合本鎮(zhèn)實際的具體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定并實施本鎮(zhèn)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中長期規(guī)劃,搞好經濟發(fā)展的總體布局和產業(yè)結構的調整。
(三)負責組織編制本鎮(zhèn)建設的總體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抓好本鄉(xiāng)建設用地的規(guī)劃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鎮(zhèn)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等事業(yè)發(fā)展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本鎮(zhèn)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wěn)定。
(五)完成弋陽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編制人數小計49人,其中行政編制24人,事業(yè)編制25人,編外人員10人,在職人員總數60人。退休人員31人,離休人員1人,遺屬3人。
第二部分 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 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 年部
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 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預算收支情
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 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額為25143.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485.86 萬元,財政撥款收入25143.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485.8萬元。
(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 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支出預算
總額為 25143.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7485.8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1171.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3.7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82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343.6 萬元, 項目支出 23971.57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5169.14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041.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28.23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828 萬元,較上
年預算安排增加 359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343.6 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72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 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25143.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7485.86萬元,
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041.6 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28.23萬元。
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171.6 萬元,較上年預算 安排增加293.7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82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343.6 萬元。項目支出 23971.5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5169.54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為1.68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為4.85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等說明
2024 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機關運行
經費預算 343.6萬元, 比 2023 年預算減少 29.28 萬元,降低7.85%。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 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20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2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部門共有車輛 2 輛,其中:
2024 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
200 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0 臺。
(九)項目情況說明
1.2024 年人居環(huán)境整治提升
1)項目概述:完成人居環(huán)境提升綜合工作,美化居民小區(qū)和公共場所,加強道路規(guī)劃以及加強垃圾分類的執(zhí)行。
2)立項依據:根據江西農業(yè)農村局印發(fā)的新農村建設方 案。
3)實施主體: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完成人居環(huán)境整治。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50萬元。
二、2024 年“三公 ”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 年弋陽縣弋江鎮(zhèn)人民政府“ 三公” 經
費財政撥款安排 55.6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 50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5.6 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 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yǎng)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
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附屬的獨立核 算單位按規(guī)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yè)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yè)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統(tǒng)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 2024 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 2023 年全部結轉和結余
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 一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行政運 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的基本支出。
( 二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行政管 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
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事業(yè)運 行(項):反映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 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yī)務室等附
屬事業(yè)單位。
三、相關專業(yè)名詞
(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 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 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 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 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 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 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
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
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 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 (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 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