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醫(yī)保字〔2023〕61號
各縣(市、區(qū))醫(yī)療保障局,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按照《江西省門診慢性病、特殊病醫(yī)療保障管理辦法》(贛醫(yī)保字〔2023〕29號)和《江西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江西省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病種目錄〉和〈江西省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認定標準〉的通知》(贛醫(yī)保字〔2023〕40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制訂了《上饒市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病種目錄》和《上饒市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認定標準》,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病種及認定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執(zhí)行統(tǒng)一的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病種及認定標準(具體見附件)。
二、完善認定流程。全市醫(yī)保經辦機構要完善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認定流程,對已將門診慢特病待遇認定下沉到符合條件的定點醫(yī)療機構辦理的,要加強政策宣傳和業(yè)務指導,建立并執(zhí)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
三、做好政策銜接。全市醫(y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政策交替的有關銜接工作,對涉及到需要系統(tǒng)接口改造的要盡快督促改造到位,及時將門診慢特病人員的病種名稱和編碼一一對應到本通知規(guī)定,做好待遇無縫銜接,不得因名稱和編碼調整影響參保人員待遇享受。
四、實現門診慢特病資格互認。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認定的門診慢特病參保人員,在省內醫(yī)保關系正常轉移接續(xù)時,轉入地和轉出地有相同病種的,該病種的門診慢特病資格繼續(xù)保留,不再重新認定。我市原已認定的門診慢特病參保人員在市內醫(yī)保關系正常轉移接續(xù),門慢資格互認仍按饒醫(yī)保字〔2023〕46號文執(zhí)行。
五、加強監(jiān)督管理。各級醫(yī)療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門診慢特病醫(yī)療費用支出的常態(tài)化監(jiān)管,探索推進醫(yī)保藥品追溯管理體系建設。各級醫(yī)療保障經辦機構要將門診慢特病管理納入定點醫(yī)藥機構協(xié)議管理范疇,加強對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醫(yī)療服務等行為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稽核檢查。定點醫(yī)藥機構要健全完善門診慢特病內部管理制度。醫(yī)保醫(yī)師要嚴格認定、合理診療、科學施治,嚴禁超劑量、超項目、超范圍處方等違規(guī)行為。申請或者享受門診慢特病的參保人員,應當如實提供相應的認定材料,出現偽造認定材料、倒賣藥品等欺詐騙保行為的,取消門診慢特病待遇享受資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追回違規(guī)享受的待遇。
六、強化宣傳引導。各級醫(yī)保部門、定點醫(yī)藥機構要加強宣傳引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參保群眾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推動門診慢特病政策順利實施。如有重大情況,請及時向市醫(yī)療保障局報告。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我市原門診慢特病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今后將根據醫(y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疾病診療需要,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附件:1.上饒市居民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病種目錄
2.上饒市職工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病種目錄
3.上饒市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認定標準
上饒市醫(y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3 上饒市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認定標準
1.惡性腫瘤門診治療(含白血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近二年內的放療、化療、手術治療等抗腫瘤治療記錄1次或對癥姑息治療記錄1次;
(3)病理報告、細胞學陽性檢查或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診斷惡性腫瘤的影像學報告單(CT或MRI);
(4)其他與病種相關材料(CT、核磁共振、同位素、內窺鏡)。
認定標準:(1)+(2)+(3)(4)中任意一項。
2.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系統(tǒng)受損相關檢查報告單;
(3)抗核型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的血象報告單;
(4)尿蛋白或管型尿陽性報告單;
(5)抗核抗體陽性報告單;
(6)近二年內的相關免疫學陽性檢查報告單。
認定標準:(1)+(2)+(3)(4)(5)(6)中任意兩項。
3.地中海貧血(含輸血)
(1)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具有小細胞低色素貧血的血常規(guī)報告;
(3)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地中海貧血基因檢測陽性檢查報告;
(4)其他與疾病相關的近期肝功能(含黃疸指數)、肝脾B超、骨髓細胞學等檢查報告。
認定標準:(1)+(2)(3)(4)中任意一項。
4.再生障礙性貧血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骨髓細胞學檢查或骨髓活檢報告單;
(3)一次及以上二、三系血細胞減少。
認定標準:(1)+(2)(3)中任意一項。
5.血友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凝血因子測定異常:
(3)凝血報告提示凝血時間延長、凝血酶源消耗不良;
(4)實驗室全套:PT、APTT、TT報告單;
(5)臟器或關節(jié)出血(畸變)的相關材料。
認定標準:(1)+(2)+(3)+(4)(5)中任意一項
6.帕金森氏綜合癥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有服用多巴胺類藥物史;
(3)病史一年以上,有3次門診或1次住院病歷記錄。
認定標準:(1)+(2)+(3)。
7.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提供2次以上的腎功能檢查報告單(腎小球濾過率≤15ml/分或血肌酐≥707μmol/L);
(3)門診(住院)的腹透或血透治療記錄單;
(4)與病種相關的其他檢查資料。
認定標準:(1)+(2)(3)(4)中任意一項。
8.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骨髓移植抗排異治療、心移植抗排異治療、肝移植抗排異治療、肺移植抗排異治療、肝腎移植抗排異治療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近二年內的2次連續(xù)服用抗排斥藥物治療記錄;
(3)其他與病種相關的檢查化驗材料。
認定標準:(1)+(2)(3)中任意一項。
9.耐多藥肺結核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有2種或以上抗結核藥耐藥試驗陽性;
(3)經耐藥結核病定點救治醫(yī)院病原學證實利福平耐藥的出院患者,需門診長期抗癆治療,并既往有結核病住院病史且診斷明確的。
認定標準:(1)+(2)(3)中任意一項,與結核病不同時享受。
10.重性精神病
(1)二級及以上精神病專科醫(yī)院或三級甲等綜合醫(yī)院出具并由精神科2名副主任醫(yī)師(含)以上的專科醫(yī)師簽署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有重性精神病診斷、檢查、治療材料,病程2年以上;
(3)符合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中重性精神病界定條件,包括以下類別疾病:
①重癥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心境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按照臨床診療規(guī)范確診為精神分裂癥、心境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的(伴有精神癥狀,需要使用精神類藥物治療的,包括癲癇相關精神行為障礙)。心境障礙具體應為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發(fā)作、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癥、雙相情感障礙存在精神病性癥狀。
②精神發(fā)育遲滯(伴有精神癥狀的)。按照臨床診療規(guī)范確診為精神發(fā)育遲滯(智力障礙),需要用精神類藥物控制的精神行為異常。
③持久性妄想性障礙,即偏執(zhí)性精神障礙。
④分裂情感性障礙。
認定標準:(1)+(2)+(3),與精神病不同時享受。
11.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初次診斷病歷記錄;
(3)治療前X線腕骨片報告單符合骨齡落后1年以上;
(4)近二年內分泌測試陽性結果;
(5)符合生長激素缺乏診斷的其他檢查材料(如:身高≤-2SD或低于正常兒童生長曲線第3百分位或IGF-1值低下)。
認定標準:(1)+(2)+(3)+(4)+(5)。
12.高血壓伴有并發(fā)癥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中明確為高血壓2級及以上;
(2)有治療高血壓的門診記錄3次或住院病歷記錄1次;
(3)近二年內顯示心臟左室肥厚或心臟擴大或心功能不全的相關檢查(多普勒、CT、磁共振、ECT等);
(4)近二年內顯示腦出血或腦梗塞的相關檢查(CT、磁共振等);
(5)近二年內顯示腎功能不全的相關檢查(腎功能、微量尿蛋白、血糖等);
(6)近二年內顯示眼底病變的相關檢查(眼底造影或照相);
(7)近二年內顯示動脈硬化、增厚或狹窄的相關檢查(多普勒、造影等)。
認定標準:(1)+(2)+(3)(4)(5)(6)(7)中任意一項。
13.冠心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冠狀動脈造影顯示有冠脈狹窄;
(3)心電圖ST、T明顯缺血性改變或負荷運動試驗陽性;
(4)有心肌梗死住院病歷記錄。
認定標準:(1)+(2)或者(1)+(3)+(4)。
14.慢性心力衰竭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不能以疾病診斷證明書代替);
(2)以下檢查結果提示心臟病變:心電圖或動態(tài)心電圖或心電圖負荷運動試驗或胸部X線或冠脈造影或心臟超聲檢查等;
(3)近二年內心臟彩超提示心臟舒縮異常;
認定標準:(1)+(2)+(3)。
不與冠心病重復辦理。風濕性心臟病、肺源性心臟病合并至本病種統(tǒng)一辦理。
15.心肌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心臟超聲檢查提示心肌肥厚或心臟擴大;
(3)心電圖檢測顯示心律失常;
(4)出現充血性心力衰竭癥狀;
(5)肌酶譜檢查顯示心肌受損;
(6)其他影像和實驗室檢查能提示心肌病的;
(7)近二年內3次門診或1次住院記錄。
認定標準:(1)+(7)+(2)(3)(4)(5)(6)中任意兩項。
16.糖尿病伴有并發(fā)癥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近一年內3次使用降糖藥或胰島素的門診記錄或1次住院病歷記錄;
(3)提供腎功能報告單或眼底造影或肌電圖或神經檢查陽性報告單。
認定標準:(1)+(2)+(3)。
17.慢性支氣管炎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近二年內的影像陽性報告單;
(3)痰檢陽性報告單;
(4)兩年以上病程,3次門診或1次住院記錄。
認定標準:(1)+(4)+(2)(3)中任意一項。
1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近二年內的肺功能陽性報告單;
(3)近二年內的胸片陽性報告單;
(4)近二年內的CT陽性報告單。
認定標準:(1)+(2)(3)(4)中任意一項。
19.支氣管哮喘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近3年“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半年以上3次門診或1次住院記錄;
(3)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或支氣管激發(fā)試驗或運動試驗陽性或晝夜PEF變異率≥20%。
認定標準:(1)+(2)+(3)。
20.癲癇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不能以疾病診斷證明書代替);
(2)半年以上3次門診或1次住院治療記錄;
(3)腦電圖檢查陽性報告單。
認定標準:(1)+(2)(3)中任意一項。
21.腦卒中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不能以疾病診斷證明書代替);
(2)至少一次腦CT或MRI檢查報告單(明確顯示有出血或梗塞);
(3)住院治療出院后3個月以上仍有未恢復的明顯后遺癥,包括運動障礙、語言障礙、智力障礙、視力障礙等病史資料。
認定標準:(1)+(2)+(3)。
22.重癥肌無力
(1)三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不能以疾病診斷證明書代替);
(2)肌電圖異常報告或重頻電制激異常;
(3)病理診斷提示肌纖維改變、神經肌肉接頭處改變、胸腺病變;
(4)血清自身抗體陽性報告單;
(5)其他輔助實驗陽性報告單:肌疲勞實驗、騰喜龍試驗和新斯的明試驗等。
認定標準:(1)+(2)(3)(4)(5)中任意一項。
23.慢性肝炎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近二年內3次門診或1次住院治療病歷記錄;
(3)病毒性肝炎陽性檢查報告2次并有一次核酸檢測陽性。
認定標準:(1)+(2)+(3)。
24.肝硬化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肝硬化影像學檢查陽性報告。
認定標準:(1)+(2)。
25.慢性腎臟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2次以上的尿檢異常(血尿、蛋白尿、管型尿);
(3)有水腫及高血壓病史;
(4)腎功能受損或腎功能衰竭(CKD G2-G4分期)的檢查報告單;
(5)腎活檢病理檢查陽性報告單;
(6)半年以上的累計3次門診或1次住院病歷記錄。
認定標準:(1)+(6)+(2)(3)(4)(5)的任意一項。
26.結核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結核菌病原性檢測陽性報告;
(3)近一年內服用抗結核藥物記錄。
認定標準:(1)+(2)+(3)。
27.精神病
(1)二級及以上精神病專科醫(yī)院或三級甲等綜合醫(yī)院精神科主治醫(yī)師(含)以上醫(yī)師簽署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連續(xù)一年以上3次門診或1次住院治療精神病病歷;
(3)排除其他器質性、癥狀性、中毒性等所致的應急性精神癥狀。
認定標準:(1)+(2)+(3)。
28.心房顫動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至少兩次心電圖提示房顫或24小時動態(tài)心電圖提示房顫;
(3)近二年來3次門診或1次住院病歷。
認定標準:(1)+(2)+(3)。
29.兒童孤獨癥
(1)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認定標準:(1)。
30.克羅恩病
(1)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腸鏡檢查或CT、X線報告提示克羅恩病;
(3)病理結果(內鏡活檢或手術標本)提示克羅恩病。
認定標準:(1)+(2)(3)中任意一項。
31.強直性脊柱炎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雙側骶髂關節(jié)炎Ⅱ~Ⅳ級,或單側骶髂關節(jié)炎Ⅲ~Ⅳ級(炎性脊柱痛或非對稱性以下肢關節(jié)為主的滑膜炎),骶髂關節(jié)影像學檢查陽性報告單;
(3)血液檢查血小板升高、貧血、血沉增快或C反應蛋白升高;
(4)HLA-B27基因檢測陽性;
(5)影像檢查病變部位陽性報告單;
認定標準:(1)+(2)+(3)(4)(5)中任意兩項。
32.重度骨質疏松癥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DXA測定的中軸骨骨密度(腰椎或髖部)或橈骨遠端1/3骨密度的T-值≤-2. 5且伴有脆性骨折;
(3)無脆性骨折,但DXA測定的腰椎、股骨頸、全髖或橈骨遠端1/3骨密度的T-值≤-3.0;
(4)QCT腰椎骨密度≤80mg/cm3。
認定標準:(1)+(2)(3)(4)中任意一項。
33.阿爾茨海默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腦部CT或MRI檢查,顯示腦室增大及腦溝變寬等異常,或者為全面的腦萎縮;
(3)一年以上老年癡呆病史;
(4)六個月以上3次門診或1次住院病歷記錄;
(5)通過神經系統(tǒng)檢查及腦電圖、CT檢查排除腦動脈硬化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癡呆。
認定標準:(1)+(2)(3)(4)(5)任意兩項。
34.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影像學檢查提示皮下結節(jié)或關節(jié)骨質破壞、滑膜增生等關節(jié)異常改變;
(3)實驗室檢查類風濕因子陽性(滴度>1:20);
(4)其他輔助實驗室檢查陽性:抗核周因子,(ADF),抗環(huán)瓜氨酸多肽抗體(CCP),抗角蛋白抗體(AKA);
認定標準:(1)+(2)+(3)(4)中任意一項。
35.青光眼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青光眼相關檢查(視野、視神經OCT、眼底照相的C/D比值)。
認定標準:(1)+(2)
36.肺部非結核分枝桿菌病
(1)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和“疾病診斷證明書”(兩者必不可少)。
認定標準:(1)。
37.血吸蟲病
(1)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認定標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