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歷史悠久。據(jù)《今縣釋名》記載:“縣治在弋水之陽,曰弋者,以水形橫斜似弋也。”據(jù)《太平寰宇記》:“水口有大石,面如鐫成弋字,故名。本后漢之葛陽縣,隋開皇中,因失印改為弋陽。”
西周,弋陽縣境屬楚番地。周敬王十六年(公元前504年)吳伐楚取番地,弋陽屬吳。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滅吳,弋陽屬越。周顯王四十六年(公元前323年)楚成王興兵伐越,盡取吳故土。弋陽重歸于楚。
秦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秦將王翦滅楚,弋陽屬番縣。秦始皇二十六年,置郡縣,縣境為九江郡余汗縣葛陽鄉(xiāng)。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弋陽屬淮南國九江郡余汗縣。次年屬揚(yáng)州豫章郡余汗縣。東漢獻(xiàn)帝建安十五年(210)孫權(quán)分豫章郡置鄱陽郡,余汗縣屬之,同年析余汗縣葛陽鄉(xiāng)置葛陽縣,縣治赭亭(今五里廟)地處葛水之陽,屬揚(yáng)州鄱陽郡。
晉元康元年(291)割揚(yáng)州、荊州地置江州,葛陽屬江州鄱陽郡,同年上饒縣并入葛陽。南朝宋、齊,葛陽屬江州鄱陽郡。宋永初元年(420)析置上饒縣。南朝梁承圣二年(553)改鄱陽郡為吳州,葛陽屬之。南朝陳光大二年(568)改吳州為鄱陽郡,葛陽屬之。
隋開皇九年(589)改鄱陽郡為饒州,葛陽屬之。同年上饒縣又并入葛陽。次年失縣印,奏請遷移縣治。開皇十二年,縣治遷于弋江之北,改名弋陽縣。大業(yè)三年(607)復(fù)改饒州為鄱陽郡,轄鄱陽、余干、弋陽三縣。大業(yè)十二年,鄱陽操師乞、林士宏起兵反隋,操戰(zhàn)死,林據(jù)鄱陽、九江、臨川、南康等郡稱帝,國號楚,弋陽為楚地,直至唐初。
唐武德五年(622)滅林士宏。復(fù)改鄱陽郡為饒州,隸屬洪州總管府。同年又析置上饒縣,并析置長城、玉亭二縣。武德七年,上饒縣又并入弋陽縣;玉亭鄉(xiāng)并入長城縣,次年長城縣并入余干縣。唐貞觀元年(627)弋陽屬江南道饒州。證圣元年(695)析弋陽東境及須江、常山西境置玉山縣。開元二十一年(773)饒州屬江南西道。天寶元年(742)復(fù)改饒州為鄱陽郡,仍屬江南西道。乾元元年(758)復(fù)改鄱陽郡為饒州,并析饒州、衢州置信州,析置上饒縣,為信州治。信州轄上饒、弋陽、永豐、玉山、常山五縣,隸江南東道。同年,建州劃鵝湖、旌孝、招善鄉(xiāng),撫州劃仁義鄉(xiāng)歸弋陽。永泰元年(765)析弋陽、余干地置貴溪縣。
宋開寶八年(975)弋陽屬江南路信州。淳化五年(994)析弋陽寶豐場為寶豐縣。元至元十四年(1277)弋陽屬隆興路信州。次年改屬江浙行省建康道信州路。元末,弋陽為陳友諒攻占,至正二十年(1360)朱元璋攻下信州,改為廣信府。弋陽屬廣信府。
明洪武四年(1371)弋陽隨廣信府轉(zhuǎn)屬江西行省。洪武九年,改江西行省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分五道,弋陽屬湖廣道廣信府。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八月析弋陽、上饒地置興安縣。
清雍正九年(1731)弋陽屬江西省饒南九道廣信府。
民國元年冬(1912)弋陽為江西省直屬縣。民國三年(1914)弋陽屬江西省豫章道。民國十五年(1926)弋陽為江西省直屬縣。民國二十年(1931)弋陽屬江西省第六行政區(qū)。
第二次國內(nèi)革命戰(zhàn)爭時(shí)期,弋陽建立縣蘇維埃政府,先后屬信江特區(qū)、贛東北省、閩浙贛省。
1949年5月3日,弋陽解放,屬贛東北行政區(qū)貴溪專區(qū);同年9月,贛東北行政區(qū)撤銷,弋陽屬江西省上饒專區(qū)。1968年,專區(qū)改為地區(qū),弋陽屬江西省上饒地區(qū)。1980年,地區(qū)仍舊,專員公署改為行政公署,弋陽屬江西省上饒地區(qū)行政公署。2000年10月,屬設(shè)區(qū)市上饒市。